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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三章 話說第一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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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其他的東西老頭或許不會多說,他在意的東西有限,而“千粒金”恰恰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在這老頭心中所占的比重還很大,看他千辛萬苦大老遠跑來著荒涼之地尋找就知道了。

  若是邵玄再要,甭管說什么,就算直接打起來,老頭寧死都不會同意的,一千粒已經是他最后的讓步。

  “說了會用其他東西補,我現在手頭也沒帶多少東西,不能給你。這樣,以后你要是有時間,去王城,報我的名字,要什么我再給。”老頭說著遞給邵玄一把彎彎的如縮小的鐮刀一般的小銅刀,“這個給你,若是你去王城,可以拿出這個讓人帶你去找我。”

  王城?

  邵玄一愣,抬頭接過刀,看向老頭:“您老全名叫什么?”

  “老夫稷居!”

  稷?邵玄聽說過,那可是王姓,王城那邊的貴族奴隸主,很多都姓稷,是如今擁有田地最多的奴隸主,稷姓王族也是從前稷部落的人轉化而來,后來稷部落將另外五支大部落全部收攏,而“稷”便是稷部落的人所用的姓。

  很早以前,這片土地上,部落的人發現了火種的另一類使用之法,一部分部落人成為奴隸主,建立城邦,而另一部分則仍舊維持著部落的樣子。

  “您老是不是奴役了很多奴隸?”邵玄將稷居遞過來的分好的谷粒裝進獸皮袋,問道。

  既然是擁有最大田地的奴隸主,手下干活的奴隸應該也不少。可是稷居的回答并非如此。

  “奴隸是多,畢竟我地多,得讓人照顧,不過奴役的奴隸,只有一個。”稷居說到這個時候,面上帶著驕傲。

  普通奴隸與奴役的奴隸,就與炎角部落內飼養的野獸和刻印的野獸之間的區別類似,有親疏輕重之別。這個邵玄在趕路的途中打聽到一些,所以對此并沒有多驚訝,只是有些詫異稷居竟然只奴役了一個奴隸。

  “那一定是個非常厲害的奴隸。”邵玄道。

  “那自然,‘黃土地’可是個非常好的奴隸,能幫我照看好田地。”說起這個,稷居倒是有些想他那奴隸了。

  “黃土地?怎么給人取這名字?”邵玄問。

  “這名挺好,我親自取的!”對于邵玄的問話,稷居滿臉的不贊同,“還有,誰說‘黃土地’是人了?”

  “那它是什么?”邵玄這下真好奇了。這么大年紀的奴隸主,手頭就只奴役了一個奴隸,那唯一的奴隸還不是人。

  稷居很得意地道:“哞——”

  邵玄:“…哞?牛啊?”

  “對!是不是覺得這奴隸特別好?!它才一丁點的時候我就將它給奴役了,我手里一大片田都是它給管著。”稷居笑得老臉菊堊花開。

  “有機會真想見識見識。”邵玄說道。

  提到自己的愛奴,老頭剛才的郁悶散去不少,自認為慧眼如炬,面上的笑都沒停。注意力從千粒金轉移到自己那頭黃牛上,稷居說了很多。

  “我跟你說啊,邵玄,若是將來你想奴役奴隸了,第一個奴隸千萬千萬得注意,因為第一個奴隸,極大可能會是最忠誠的一個,也是與你意識連接最緊的一個,其他奴隸就算再好,總會差一點,這是奴役的共性。所以我們奴隸主在挑選第一個奴隸的時候非常謹慎,有些人甚至因為找不到滿意的奴隸,直至中年都未必動手奴役奴隸。”稷居也是提起奴隸的話題,看邵玄幫了他這么多,又因為找到疑似千粒金的植物,心情不錯,才對邵玄說了這些。

  “其實這些很多奴隸主都知道,你們部落人就未必了,當然,你們部落人對奴役奴隸也沒多大興趣,奴役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掌握不了訣竅就是這樣。”稷居說道。

  聽到稷居的話,邵玄面上表情古怪,問道:“奴役的第一個奴隸,非常重要?”

  “萬分重要!”稷居肯定地道。

  “得千挑萬選?”邵玄又問。

  “不錯!”

  “不能隨手奴役?”

  “瞎胡鬧!”

  稷居不放心地叮囑邵玄:“怎能隨手就奴役了?!曾經我們的先祖們,并不知道第一個奴役的奴隸最為特殊,所以并未重視,以至于奴隸的背叛也多了,亂奴役奴隸導致自身的特點和長處都被分散,也不夠忠誠,意識連接不夠緊。所以,奴隸這個,貴在精不在多,尤其是第一個奴隸。”

  知道這邊的情況與沙漠那邊的不同,邵玄并未多問,只是第一個奴隸…他沒好意思跟稷居說,他其實有奴隸了,第一個奴隸奴役的是一只推糞球的甲蟲,還是隨手當做試驗來奴役的。

  難怪那只藍甲蟲那么忠心,邵玄也能清晰感覺到那只甲蟲如今的生存狀態,雖說不能知道它現在到底在干什么,但能確定藍寶石現在生活得很好,身強體壯,不需要邵玄多擔心。

  說了半天,稷居意識到部落人對奴役奴役未必感興趣,很多部落人普遍比較排外,尤其是那些大部落的,據說就連找個外部落的人做伴兒也需要部落人再三審查,審查通過也未必會立馬接受。

  “你們部落人就是事多。對了,你哪個部落的?”稷居一直忘了問邵玄這個問題。

  “炎角部落。”邵玄道。在陪著稷居走這一程的路上,他聽稷居說過一些部落人的事情,其中有一次就提過炎角,只是不多,稷居對炎角部落的了解有限,算不上是敵視,只是印象不太好罷了。不管如何,當時聽到稷居提起炎角部落時,邵玄心里是非常開心的。

  “哪個?!”聽聞邵玄的回答,稷居恨不得掏掏耳朵。

  “炎角。”邵玄肅然道。

  “…把那一千谷粒還我!”稷居伸手要搶,“你們炎角人不是狩獵的嗎?怎么可能照顧得好這一千粒谷子?!”

  炎角部落的人雖然去王城去得少,但一兩次就能讓人記住,在稷居的印象中,炎角人就是力氣大,一個人能托幾只熊還拋著玩,而且性格粗魯,兇暴,每回炎角人去王城,總能打飛幾個貴族,被六大貴族同時列為拒絕往來對象。不過這些年炎角人的確出來得少了,稷居上一次見到炎角人還是他年輕的時候,現在小一輩的未必見過。

  “我們炎角人種地也行的!”邵玄分辯道。炎角的歷史里記載過不少種植方面的事情,不可能連個地都種不好。

  “行個屁!”

  稷居現在萬分后悔,可惜給出去的谷粒,想收就收不回來了。

  搶奪一番未果,稷居也放棄了,好在他現在的重心不在這里,他得趕快回去,然后帶著人回來挖那幾棵千粒金的植株,王城離這里可不近。

  沒再往前走,稷居就此同邵玄分別。

  “對了,您老記得炎角部落在哪里嗎?”分別前邵玄問道。

  “怎么,迷路了?”稷居幸災樂禍地怪笑兩聲,不過他確實不知道炎角部落的具體位置,“我只知道在山林深處,離這里應該有些遠,你自己慢慢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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