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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強配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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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張父是不愿意和徐應龍說的,但是在徐應龍的再三追問下,張父道出了實情。冰火中文章節  張浩之死給張家帶來無盡的悲痛的同時,也讓這個極端貧困的家庭的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盡管張浩死的時候還是一個服刑人員,但是由于張浩是非正常死亡,所以按照相關規定國家是要對他的家屬支付死亡賠償的。

  另外張浩等人的死還是龍山監獄原監獄長張秉哲一手策劃的,因此張秉哲本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最后根據鹿城方面做出的判決,龍山監獄以及張秉哲本人分別賠償李新民家屬78萬賠償金、支付張二貴家屬76萬賠償金、支付張浩家屬80萬賠償金。

  除了張二貴以外,李新民和張浩的賠償金都分別由鹿城法院的工作人員親自送到他們各自的家屬手里,正是這80萬的賠償金給張家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由于鹿城法院的工作人員來的時候是由當地政府的人領來的,所以政府賠償張家80萬巨款的事情根本就無法保密,很快這件事就傳遍了五里八鄉。人們在為張家大小子走上邪路最后命喪監獄表示遺憾的同時,很多人都羨慕張家是一夜暴富。

  80萬在京都、天海這些大城市也許算不得什么,連個小平米的房子都賣不到。但是在陜北,80萬可是一筆不可忽視的巨款,完全可以在米縣縣城買下4套一百平米的大房子。

  很快張家的親戚們都紛紛來張家借錢。張父是個精明人,他一眼就看出這些親戚們是想分一些他兒子的償命錢。想到這些錢都是兒子拿命換來的,張父就一句話。誰來了都不借,那些錢他要拿來供女兒讀書,另外還要給可憐的兒子配骨尸。

  所謂的配骨尸是當地人的一種說法,事實上就是民間所說的陰婚,就是家里人為死去的人找配偶。這樣的習俗在華夏北方一直存在,很多未婚男女還未結婚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們完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后將他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里出現孤墳。

  得知張家要給死去的兒子配骨尸。這時有人就來張家牽線,說鎮上常副鎮長的閨女去年溺水死了,年紀和他家兒子也相差不大,正好配成一對。

  常家小閨女去年在鎮上的大水庫溺水死亡的事情在整個縣里傳的沸沸揚揚的,張父當然也知道,而且他也聽說常家那個小閨女生前還是一個大學生,配自家兒子絕對配得過,所以很期待這件事兒能成。

  不過牽線的人去了一趟常家之后。回來告訴張父,常家的人發話了。想要配骨尸也行,張家必須出20萬的彩禮錢。

  張父當然不會同意了,雖然配骨尸肯定是要給女方父母一些錢財作為彩禮。但由于人已經死了,大家也就意思意思,多則三兩千,少則五六百,從來都沒聽人說過配個骨尸要二十萬,即便是娶個大活人有20萬也差不多了。

  張父雖然很想給兒子找一個差不多的鬼媳婦,但是絕對不會拿二十萬來做這事兒,不然將會成為十里八鄉的笑料的。再說了那些錢他還打算給二丫頭讀書用的,兒子為什么在外面丟了命,不就是想讓二丫頭能念成書嗎?

  現在二丫頭在縣城讀書,等明年考上大學就送她到省城讀,到國外讀,也不枉兒子一番苦心。

  但是令張父沒想到的是,他這邊剛拒絕,常家那頭就把閨女的尸身給挖了出來,無論如何都要和張家接這親家,當然了那二十萬一分也不能少。

  張父那個氣呀,這都成什么了,聽說過強搶民女強娶的,還沒聽說過強嫁的,而且嫁的還是一個死人。

  張父知道常家是盯上了那筆錢,當即便去鎮上報了警。但是警察來了問了幾句卻說管不了,說這事兒是張家提出要和人家常家結親的,而且還有媒人為證,現在人家常家把閨女的尸骨都起出來了,再葬回去像什么回事兒,讓他們自己處理。

  這還沒完,自那以后常家那位在縣里廝混的大兒子經常帶人來張家鬧,大有張家要是不掏錢就誓不罷休的樣子。甚至還揚言,張常兩家的親是結定了,死的不行就結活的,并且派來媒人向張家提親,提親的對象就是張浩的妹妹張婧。

  陜北的農村結婚都比較早,按道理說像張婧這樣十歲的大姑娘即便沒有結婚也該定親了,但是張父希望女兒好好讀書,將所有前來說媒的都拒絕了。再說常大少在縣里那是臭名昭著的惡棍,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十毒俱全,好人家的閨女誰會嫁給他,對于常大少派來的媒人張父直接拿著刀子把人嚇走了。

  不過常大少并沒有死心,揚言要親自到張家提親,所以張父今天看到徐應龍大包小包的下來還以為是常大少來了,搞出了前面的烏龍。

  了解完事情的經過,徐應龍心里一陣暗怒,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為了錢這些混蛋是無所不用其極。那個狗屁常家為了逼張家拿錢竟然將下葬一年多的女兒給挖出來,簡直是喪盡天良。死人那是可以隨意挪動的嗎,況且像那種溺水而死的人,身上肯定會留下不少怨氣,雖說不會發生什么尸變之類的事情,但是卻可以影響一族之氣運,看來這個常家真的是自找死路。

  正說話中間,從外面突然跑進一個十七八歲的大小伙子,小伙子身上臟兮兮的,到處都是腳印子,臉上也是鼻青臉腫的,身上的紅白相間的校服也被撕開了幾道口子。見到張父之后,了一通方言。

  還沒等少年說完,張父就拿著那把殺豬刀往外走,臉上殺氣騰騰的。

  徐應龍急忙讓司機將剛才少年說的話給自己翻譯一遍,司機隨即告訴徐應龍,剛才那個少年說張婧放學的時候被常家的人帶走了,讓張父趕緊想辦法。

  徐應龍一聽就知道糟了,張父這是要去殺人啊,當即幾個快步將正要出門的張父攔了下來。然后說道:“大叔,你這是要干嗎去?”

  “你讓開,俄要去救二丫頭,那個王八蛋要是敢傷害二丫頭,俄宰了他!”張父說的擲地有聲,徐應龍聽得出來,如果那個姓常的真要是敢傷害張浩的妹妹,張父真的敢殺人。

  “您這樣去是救不了小婧的!反而還容易把自己擱進去!您要是相信我的話,這件事兒您交給我吧!”徐應龍道。

  “你一個外鄉人怎么斗得過常家,那個王八蛋的爹是鎮上的副鎮長,舅舅還是縣公安局的副局長,你還是不要插手了!”張父沉聲說道。

  徐應龍掏出自己的軍官證在張父眼前晃了晃說道:“您忘了我也是警察,這樣的事情我出面最合適不過了,我保證會把浩子的妹妹毫發無傷的給您帶回來!”

  說完徐應龍轉頭向那個大道:“你會說普通話嗎?”

  道:“會,我們在學校都說普通話!”

  “你知道那些人把小婧帶到什么地方了嗎?”徐應龍又問道。

  “不知道,不過二德子在悄悄跟著那些人,我們回到縣城找到二德子就能知道那些人把道。

  “可以和我一起走一趟嗎?”

  “可以!”

  路上小伙子告訴徐應龍他叫張玉和,是張家村僅有的三個高中生之一,同張浩的妹妹張婧以及村里的另一個少年張玉德一起在米縣一中讀書。由于張家村距離縣城有足足六十多里路,所以平時他們都住校,只有星期五放學后才會回家。

  今天又是星期五,中午他和張玉德到女生宿舍找張婧,問她下午回不回家,回的話就早點準備,最好是最后一節體育課不要上了。

  剛走到女生宿舍門口就看到幾個男人駕著掙扎不已的張婧往外走,他兩急忙上前阻止,但是對方人多勢眾,對著他們就是一同胖揍,然后帶著張婧揚長而去。他兩一看要遭,一個急忙悄悄跟著那些人,而他則是打了一輛小三輪回村找張父。

  知道事情的經過后徐應龍急忙讓司機師傅加快速度,早一點趕到縣城就能早一點把人救出來,去的晚了恐怕會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司機師傅也是個熱心人,不用徐應龍催也把車速提到了最高,不到二十分鐘便帶著徐應龍等人回到了米縣縣城。

  據張玉和說,他和二德子越好,一旦確定了那些人的落腳點之后就到縣公安局門口匯合,然后再一起去救人。

  司機師傅立即帶著他們趕往縣公安局,大老遠的,車上的張玉和就指著不遠處大樹下的一個又瘦又高的男生說道:“在大樹下,二德子在大樹下!”

  司機師傅一個加速,車子便在大樹下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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